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
12月1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获悉,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据了解,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总结和体现司法实践成果,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规定;增加有关科学开展生态保护活动的规定;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增强同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协调性等。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立法进程一直备受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2025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法典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10月,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至此,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全部完成了二审,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
记者会还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有关意见吸收采纳情况。如对于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有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制度措施,做好法典草案与单行法之间的衔接;对于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二审稿,有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调整优化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等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更加公正高效,还有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责任,加强对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对这些意见,我们做了认真研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黄海华说。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于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审议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关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等多部法律案。






